松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对前郭县“2•21”机械伤害事故和 “2•25”高处坠落事故挂牌督办的通知
上传时间2020-06-18 09:46 来源:
前郭县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市领导有关批示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你县洪源油气开发有限公司“2•21”机械伤害事故和吉林省富诚科技有限公司“2•25”高处坠落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在全国疫情防控期间,你县要科学安排疫情防控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法定时间内完成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初稿)以县安委会文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县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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