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注销乾安县水字农机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上传时间2021-12-30 09:49 来源:
为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27条第一款规定,因乾安县水字农机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决定依法予以注销乾安县水字农机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吉松危化经字[2018]000117)。
乾安县应急管理局要将此通告传达到该企业,并依法做好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现予以通告。
松原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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